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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

发布日期:2016-08-21 作者: 点击:

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中央组织部、宣传部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的意见》和公司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党委中心组的学习,推进理论武装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组织机构公司党委中心组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各系负责人、各党支部书记、各办公室主任和非管理职务的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。

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,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,确定学习主题和研究专题,提出学习要求,主持学习研讨,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。

秘书由公司党委宣传委员担任,负责学习的考勤、落实学习计划、准备学习资料、准备上级汇报材料等。

第三条 学习时间 每学期集中学习2个单元,每人每学期自学不少于10个小时。

第四条 学习内容 根据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、形势教育与战略部署、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、高等教育知识等。

第五条 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和集中研讨的形式,也可以安排收听、收看录音、录像报告或组织参观考察等。

第六条 学习要求 在学习中要有针对性,要理论联系实际,把理论学习与学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结合起来;与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,解决如何更好地推进公司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

鼓励成员每年写1篇以上认识深刻、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体会或文章,用中心组学习成果带动全院师生的理论学习,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。

2014年1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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